房天下APP
扫码或在应用市场
搜索“房天下”下载
为缓解交通拥堵现象,完善道路网络建设,我市规划了北中环、南中环、东中环、西中环,形成长约45公里的环状快速交通体系。
其中,东中环即东部太行路,西中环即西部窊流路,北中环位于胜利街以北,东起太行路,向西跨汾河至窊流路。同时,我市还规划市区东西、南北方向的城市主干道将与中环、外环形成全互通式的连接,主要包括府东街、南内环街、并州路等,最终建成网状体系,实现为中环道路分流的作用。此外,我市还将改造滨河东路、滨河西路的部分节点,使学府街、亲贤街等地段能与滨河东路互通。
通告说,此次对中环道路及府东街、府西街整治改造的范围是:(东中环)太行路的许坦东街至胜利街段,(西中环)窊流路的南中环至北中环段,南中环的西中环至东中环段,北中环的窊流路至太行路段,府东街府西街的建设路至滨河东路段,并州路的南中环至迎泽大街段。
整治内容是上述范围50米红线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建、临建、加建、压线、棚户区等影响城市交通及景观的建(构)筑物及屋顶、墙体广告。产权单位接到拆除通知书后,三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尚未拆除的,依法实施拆除。整治改造范围内违法建筑和临时建(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
通知全文如下: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中环道路及府东府西街改造工程的通告
为缓解交通拥堵现象,完善道路网络建设,市政府决定对中环道路及府东府西街进行整治改造。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改造范围为:太行路(东中环)—许坦东街至胜利街段,窊流路(西中环)—南中环至北中环段,南中环—西中环至东中环段,北中环—窊流路至太行路段,府东府西街—建设路至滨河东路段,并州路—南中环至迎泽大街段。
二、上述范围50米红线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建、临建、加建、压线、棚户区等影响城市交通及景观的建(构)筑物及屋顶、墙体广告,由权属单位于接到拆除通知书后三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尚未拆除的,依法实施拆除,所发生费用由权属单位承担。
三、整治改造范围内违法建筑和临时建(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他建筑按有关规定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四、整治改造范围内的建筑权属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证件,进行规划认定和房屋确权。
整治改造范围内各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日
现在每条环线的进度都不错
建好以后太原就好走多了
府东府西街已经通车了
而且站牌做的好
现在太原的交通越来越好了
环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建好
可能南中环是最先通车的吧
太原今年是大动干戈啊,哪哪儿都修路
赶快修好吧
没有房天下通行证?马上注册一个
太原市将规划建设城市快速交通体系,建成环状快速交通,缓解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现象。市政府日前下发通告,决定对城市快速交通体系中的中环道路及府东街、府西街等道路实行整治改造。
为缓解交通拥堵现象,完善道路网络建设,我市规划了北中环、南中环、东中环、西中环,形成长约45公里的环状快速交通体系。
其中,东中环即东部太行路,西中环即西部窊流路,北中环位于胜利街以北,东起太行路,向西跨汾河至窊流路。同时,我市还规划市区东西、南北方向的城市主干道将与中环、外环形成全互通式的连接,主要包括府东街、南内环街、并州路等,最终建成网状体系,实现为中环道路分流的作用。此外,我市还将改造滨河东路、滨河西路的部分节点,使学府街、亲贤街等地段能与滨河东路互通。
通告说,此次对中环道路及府东街、府西街整治改造的范围是:(东中环)太行路的许坦东街至胜利街段,(西中环)窊流路的南中环至北中环段,南中环的西中环至东中环段,北中环的窊流路至太行路段,府东街府西街的建设路至滨河东路段,并州路的南中环至迎泽大街段。
整治内容是上述范围50米红线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建、临建、加建、压线、棚户区等影响城市交通及景观的建(构)筑物及屋顶、墙体广告。产权单位接到拆除通知书后,三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尚未拆除的,依法实施拆除。整治改造范围内违法建筑和临时建(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
通知全文如下: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中环道路及府东府西街改造工程的通告
为缓解交通拥堵现象,完善道路网络建设,市政府决定对中环道路及府东府西街进行整治改造。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改造范围为:太行路(东中环)—许坦东街至胜利街段,窊流路(西中环)—南中环至北中环段,南中环—西中环至东中环段,北中环—窊流路至太行路段,府东府西街—建设路至滨河东路段,并州路—南中环至迎泽大街段。
二、上述范围50米红线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建、临建、加建、压线、棚户区等影响城市交通及景观的建(构)筑物及屋顶、墙体广告,由权属单位于接到拆除通知书后三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尚未拆除的,依法实施拆除,所发生费用由权属单位承担。
三、整治改造范围内违法建筑和临时建(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他建筑按有关规定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四、整治改造范围内的建筑权属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证件,进行规划认定和房屋确权。
整治改造范围内各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日